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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印发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2019-04-10 23:05:30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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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印发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9-04-10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人才工作大会精神,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结合学校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实际,特对我校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做如下补充:

一、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部分紧缺学科可招聘录用985高校或海外知名院校的优秀硕士为专任教师,拟录用人选应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原则上自本科以来就读院校应为“985”或“双一流”院校且专业为本学科专业),有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进校后所在学院要帮助其尽快成长,鼓励其尽快攻读博士(不受进校工作2年的限制)。

二、进一步提高待遇,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好居住困难。

1.适当提高住房补贴,并根据每位应聘人员情况,一人一策。

2.提供校内过渡房或租房补贴。原则上单身给予一人一间的教师公寓,已婚者按学校规定租住家庭房;或者参照其他高校做法发放3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时限一般为三年。

三、直接聘任优秀人才为教授、副教授。

对于达到学校教授、副教授学术水平的应聘人员,经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学校聘任委员会票决,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可直接作为教授或副教授引进。

四、鼓励引进高水平实务专家。

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鼓励学院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需要,引进少量高水平实务专家,原则上应为知名公司企业机构的高管或相当的专业人才。

学院引进实务专家和招录硕士毕业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当年度招聘计划的20%

五、以上政策调整自2018年1月起,暂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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