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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面试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大学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21-06-04 12:50:01 |  访问:4014

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面试工作方案

2021-06-04 11:31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公告》,我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笔试环节纳入2021年上半年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现已公布。为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面试工作,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以及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入闱面试人选

拟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闱面试;拟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超过1:3时,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具体入闱面试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入校申请

请入闱面试人员,按附件2要求提交入校申请,获取电子通行证。入校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如因未能提交有效入校申请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到我校东侨校区行政楼5层人事处,接受资格复核。

(二)考生入校时一律核验身份、 查验“八闽健康码”、电子通行证、检测体温。考生接受资格复核时,需提交《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版(详见附件3),并再次查验“八闽健康码”、“行程码”,为橙码的考生还应出示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三)考生向我校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复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证书原件外,纸质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请严格按《宁德师范学院考生复核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提供岗位所需的资格复核材料,现场复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所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于2021年6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资格复核时公布于校行政办公楼(东侨校区)公告栏。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复核的面试入闱人选。

(二)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核验“八闽健康码”、“行程码”。考生的“八闽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可进入面试考场;为橙码的,需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场;橙码考生未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检测报告单为阳性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三)面试的内容、方式与要求:

1.教师岗位(不含术科类岗位):

①讲课(课堂教学):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以抽签方式确定讲课内容并进行备课(不使用ppt),进入考室后即进行讲课。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

②自我陈述:由考生陈述自己的情况,包括学习情况、参加科研项目与成果(含发表论文)、在校表现(学生干部经历)、获奖情况、个人特长、工作设想等。

③专业理论知识问答:由考官提问,考生作答,主要考核岗位相关问题。

2.术科类教师岗位(术科类教师岗位面试方案详见附件5):

①第一环节(含自我陈述、专业理论知识问答)

②第二环节(含教学技能展示、专业技能考核、基本素质考核)

3.辅导员岗位

①自我陈述:由考生陈述自己的情况,包括学习情况、参加科研项目与成果(含发表论文)、在校表现(学生干部经历)、获奖情况、个人特长、工作设想等。

②专业理论知识问答:由考官提问,考生作答,包括综合问题、岗位相关问题等。

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候考室集中等候,关闭手机并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的出场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单独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同时不得返回候考室。

评委的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最后得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

获面试资格的考生因故未按时进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其中术科类教师岗位第二环节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的比例合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作为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面试成绩为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心理测试标准按指定医院的有关心理测试标准执行。体检(含心理测试)的医院为我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有争议,允许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或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视情况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在适当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公示和体检(含心理测试)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六、监察监督

(一)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察监督。

(二)考生应保证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柳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0593-2565503,邮箱:ndsfxyrsc001@vip.163.com。

(二)联系地址:352100福建省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院行政楼人事处。

八、本方案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入闱面试人选;

附件2:宁德师范学院入校申请操作指南;

附件3:《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安全考试承诺书》;

附件4:宁德师范学院考生复核材料目录;

附件5:术科类教师岗位面试方案。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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