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2023年湖北省农商行高校毕业生招录1273人公告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 发布时间:2023-08-14 14:38:10 |  访问:56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招录工作,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全省农商行业务发展需要,现代表辖内农商行招录一批新员工。

一、招录原则

(一)公开报名、统一考试。

(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定向报名、定向分配。

二、招录岗位与名额

(一)招录岗位:乡镇网点柜员、客户经理等岗位。本次招录考试录用人员,须在市县农商行乡镇网点工作至少3年。

(二)招录名额:1273名。各市县农商行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本次招录面向符合下列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届已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一)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并通过网上学历认证方能报考。毕业证书取得时间须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

(二)年龄条件。

1.大专和本科学历者,不超过25周岁(199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超过28周岁(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市州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市州(含辖内县市区)户籍或为该市州生源地考生(“生源地考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下同);报考县级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县户籍或为该县生源地考生。

因荆门、黄冈、咸宁农商行本次无招录计划,户籍地(生源地)为以上三地市州本级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以上三地辖内市县农商行。

(四)熟悉报考农商行所在地情况,符合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要求,具有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意愿。

(五)身体健康(笔试合格后经市州农商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诚实守信(经征信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农商行企业文化和发展价值观,具备履行农商行员工岗位职责的能力。具体员工岗位职责详见各市县农商行的制度文件。

(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3年8月14日11:00起,报名通道开启。8月14日11:00至18日17:30,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选择“全省农商行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录报名入口”,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时需认真选择报考单位,报考单位一经审核,不允许修改。

(二)资格审查和招录计划调剂。资格审查由各市县农商行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农商行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到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报考组织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下列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着白色上衣、照片为jpg、jpeg格式,3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各市县农商行留存。

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低于该比例的,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调剂结果待调剂完成后另行公布。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县农商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录计划3:1比例的,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调剂结果待调剂完成后另行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市县农商行通知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笔试由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推荐:更多2023年湖北省农商行高校毕业生招录1273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