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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校园招聘”招聘35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27 03:55:58 |  访问:160

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2024年

“校园招聘”工作方案

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是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与北京西城区教委、北京八中携手共建的公办完全中学。学校占地186亩,总投资高达3.7亿元,汇聚了251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教师,教师平均年龄35岁,研究生学历占比为30%,其中正高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48人,市级名师40人,从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中引进免费师范生28人。

按照《2024年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方案》精神,学校计划进校园公开招聘一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充实我校教师队伍。为扎实高效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岗位需求

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计划招聘教师共35名,中学语文教师7人、中学数学教师6人、中学英语教师7人、中学物理教师4人、中学化学教师2人、中学生物教师1人、中学政治教师2人、中学历史教师2人、中学地理教师2人、中学体育教师2人(足球方向1人,篮球方向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3.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在5月30日前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15849408294@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校+报考学科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后;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4.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联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贯穿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教育局根据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与志愿调剂情况,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计划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签约

公示结束后,我校与进入签约名单的应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七)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有关规定报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2.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在2024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郑老师:15849108294邢老师:1516478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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