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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连云港市教育局招聘信息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4-05-22 06:54:24 人阅读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建设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事业单位面试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均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注意事项:

(1)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

1.无笔试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5倍(不含5倍),面试前先进行适岗能力评价,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岗位代码D09、D10、D14-D22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有笔试的岗位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四)技能测试

岗位代码D16-D19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

1.岗位代码D01-D08、D11-D13岗位,如需进行适岗能力评价的,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无需进行适岗能力评价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岗位代码D09、D10、D14、D15、D20-D22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岗位代码D16-D19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为演课答辩,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岗位代码D01-D08、D11-D13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D09、D10、D14、D15、D20-D2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岗位代码D16-D19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连云港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D01-D08、D11-D13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D09、D10、D20、D21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应聘其他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湖南公务员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8719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表.xlsx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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