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5月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要求,报考2020年5月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入围并且资格复审合格还须参加面试。面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面试工作,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面试报到时间
2020年6月27日(周六)上午7:00
二、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面试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面试前应申领“苏康码”和“葵花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面试当天“苏康码”和“葵花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面试地点
扬州育才实验学校(扬州市南河下178号)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
五、计分方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纪律监督
为严肃纪律,规范实施,面试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
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5575
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2097858
八、其他
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专页等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面试成绩,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2020年5月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14-87340553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0514-873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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