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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5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0 09:40:07 |  访问: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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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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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潮南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由党的汕头市潮南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由汕头市潮南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区委和市纪委监委负责。同时,区监委对汕头市潮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正科级,列区委办事机构序列,设在区纪委。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潮南区纪委监委机关(含区委巡察办)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汕头市户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汕头市潮南区纪委监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作为与聘用人员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兑现待遇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合同聘期为两年一签,聘期期满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以及考核结果,提前一个月提出办理续聘或解聘意见。机关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汕头市潮南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潮南机编发〔2019〕16号文)执行,薪酬标准每月人民币375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劳动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由潮南区纪委监委委托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本招聘公告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职得招聘”网(www.zdzp.cn)和“潮南纪检监察”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74,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

(2)本人有效身份证图片、户口本户主页和应聘人员页图片;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对应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图片。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供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原因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相关信息送交有关部门存档。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5.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核结果由“职得招聘”网系统发送信息到应聘人员注册手机,应聘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下载打印准考证

(1)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各招聘环节,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而成。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笔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职得招聘”网和“潮南纪检监察”公众号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应聘人员对自己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潮南区纪委监委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潮南区纪委监委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岗位匹配情况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公告。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职得招聘”网和“潮南纪检监察”公众号公开发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考察时本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1)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职得招聘”网和“潮南纪检监察”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六、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有关要求

被招聘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辞退或者开除。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应聘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九、联系电话

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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