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发展历史
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成立于2009年,已形成涵盖非学历语言教育、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成为自治区国际中文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的重要基地。
二、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43人,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2名,博士7人,在读博士5人。
三、学科发展方向和特色亮点
学院现有学院拥有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2个二级学位点,设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中国学生)、汉语言专业(留学生华文教育本科、留学生本科商务汉语方向和翻译方向)2个本科专业。其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11年获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
四、近年成果
近年来,学院教师共发表国际中文教育相关核心期刊论文90篇;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9项,总经费603.15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8项,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研究类项目7项;获科学研究成果奖3项;出版著作6部;咨政报告6篇。
五、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引进待遇
(一)各学科急需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人才团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二)杰出人才
1.杰出人才a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2万元/年(享受3年)。
2.杰出人才b类: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10万元/年(享受3年)。
(三)优秀博士
1.优秀博士一层次:安家费5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8万元/年(享受3年)。
2.优秀博士二层次:安家费30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6万元/年(享受3年)。
3.优秀博士三层次:安家费15万元(免税),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4万元/年(享受3年)。
(四)其他待遇
1.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自治区“天池英才”系列高层次人才,其中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300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2.科研启动经费: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管理办法执行。
3.岗位激励:根据业绩情况,可申报学校领军岗、重点岗及其他岗位,每月享受专项津贴;可申报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每月享受津贴;以上岗位可同时申报。
4.薪资待遇:除基本工资外,优秀博士二层次及以上兑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博士后兑现专业技术四级待遇(工资差额以津贴形式发放),享受2年。
5.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认定按照自治区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解决青年公寓、周转房;安排子女入学入托(附属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级中学);按照相关规定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七、加入我们
(一)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今日招聘网jrzp.com”发送至邮箱:rsc@xjnu.edu.cn,【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面谈和试讲,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三)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830017
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132